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国各省碳排放额分配及减排潜力分析

中国各省碳排放额分配及减排潜力分析

发布时间:2024-01-25 16:42:36

  1. 2019各省建筑碳排放强度
  2. 2019年人均碳排放量
  3. 碳排放的标准是什么?

一、2019各省建筑碳排放强度

2019年各省建筑碳排放强度如下:

2019 年全国建筑全过程能耗总量为 22.33 亿吨标准煤。

2019 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为 49.97 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碳排放的比重为 49.97%。

直至2019年前,山东建筑碳排放总量12799万吨;广东11305万吨;河北9077万吨;辽宁8353万吨;河南8189万吨;北京6858万吨;江苏6806万吨;浙江6377万吨;黑龙江6126万吨;陕西5058万吨;湖北4986万吨;山西4914万吨;内蒙古4875万吨;四川4814万吨;上海4769万吨;湖南4528万吨;吉林4211万吨;新疆3262万吨;安徽3250万吨;天津3249万吨;福建3040万吨;甘肃2769万吨;重庆2544万吨;云南2234万吨;江西2182万吨;广西2152万吨;贵州2031万吨;宁夏1049万吨;青海1028万吨;海南793万吨。

二、2019年人均碳排放量

该年份人均碳排放量为7.1吨。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均碳排放量因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发达国家的人均碳排放量普遍较高,而发展中国家的人均碳排放量相对较低。同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城市化进程等因素也会对人均碳排放量产生影响。人均碳排放量的高低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一些发达国家虽然人均碳排放量较高,但在环保政策和措施方面却表现得非常积极和主动,致力于推动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进程。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探索和推广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三、碳排放的标准是什么?

碳排放管理标准,是以实现控制碳排放(广义也包含其他温室气体)为目的,依据低碳发展制度体系中各项措施的需求与经验,对控制碳排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制定和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标准与规范指南。实现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是推动落实碳排放目标、完善低碳发展制度体系、促进低碳经济转型和技术进步、开展国际谈判与贸易的有力支撑。

国际上在碳排放评估、碳足迹、碳捕集、产品和服务标识等领域已有较丰富的先行研究,基本构建了自愿型为主的碳排放管理标准体系。

国际标准化组织设立了分技术委员会负责温室气体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温室气体管理分技术委员会(iso/tc207/sc7)负责制定温室气体领域标准,以支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和地质封存技术委员会(iso/tc 265)工作范围为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和地质封存(ccs)的设计、建设、运行、环境规划与管理、风险管理、合格评定、监督检验和相关行动领域标准化。气候变化协调委员会(isocccc)主要研究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的标准,评估利益相关方对标准的需求。钢技术委员会(iso/tc 17)负责钢领域的标准化,涵盖化学成分测定方法、钢产品、钢铁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计算方法等领域。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组织均开展碳排放标准研究,制定了温室气体排放与减排量化、温室气体核算、评估报告与标准体系。世界资源研究所(wri)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联合制定了包括企业、项目、产品及供应链等4个层面在内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提供了一系列的评估报告、特别报告、方法报告和技术报告,均已成为各国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和管理计划的基础。

我国2016年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gb 18352.6-2016)、2019年发布《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2021年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等强制性标准,在移动源碳排放、高耗能行业与移动源能耗控制方面加强了管控力度。

2014年4月,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成立,提出了我国温室气体管理标准体系框架、标准的发展计划和重点方向,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涉及碳排放管理术语、统计及监测、核算与报告等领域,为国家及地方碳排放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指引。